学生缺席请假须知
- 若有学生缺席,班导师须于当天电话联络家长了解情况。如无法联络到,则请训导处发函通知家长(第1次通知)。如连续7天还未到校上课,以自动退学论,班导师将请训导处寄发退学通知。
- 学生须予复课后3天内向校方请假,逾期将不受理,当旷课论。
- 请假必备条件
序 类别 必备条件 a) 病假 须附医生证明书;若无医生证明书,必须附上家长证明书,否则以病扣论。 b) 事假 须附家长或监护人证明书及相关证书文件。 c) 丧假 须附家长或监护人证明书和死亡证明文件或讣告。 d) 早退 病假 补交医生证明书,以病免论若无,补交家长或监护人证明书,以病扣论。 事假 补交家长或监护人证明书。 (预先申请者须于申请时,附上证明书) e) 公假 由行政单位填写公假单,按流程办理。 备注:若不符以上规定者,一律当旷课论。 
- 请假扣分处理:每学期结束时,得扣除学业总平均分数。
类别 每节扣分 ① 旷课 0.06 ② 病假 免 附医生证明书 ③ 病扣 0.03 无医生证明书,须附上家长函,以病扣论 ④ 事假 0.03 应事先亲自办理手续及出示家长证明书。如突发事故未能预先请假者,须于复课日即刻呈交证件请假。(附家长/监护人证明书) ⑤ 丧假 免 直属关系(附家长证明书和死亡证明文件) ⑥ 公假 免 附有关单位公函 ⑦ 迟到 0.02 迟到一节扣0.02分,二节0.04分,迟到≥3节以事扣论。(迟到超过3次无全勤) ⑧ 迟进课室 0.05 每次扣0.05分,严重者需纪律处分。 ⑨ 早退 0.02 因事或病,附家长信/监护人证明书。 免 因病,补交医生证明书;丧假,补交相关证明。 
- 宿舍生生病须回宿舍;走读生生病者,在医疗室休息超2节,就须请假及办理早退返家休息。
- 凡无故旷课者,记大过1次。
- 假冒家长签请假证件者,记大过1次。
- 学生被派参加课余或假日活动时,因病或重要事故(须有文件证明)不克前往则当病假或事假论;若无任何理由,就当旷课论。
- 请假流程:
- 前往高初中训导处的Google Classroom下载及填写请假表格1份,并附上所需证明书。 - 填妥后先交班导师签准,才交到训导处;签准后,存档备查。 - 申请早退者须经训导处签准后,方准离校。 
- 训导处将会在每个月上旬发出出缺席月结单让学生核对签名;若有错误,应马上到训导处更正修改,逾期则不受理。
- 每学期无缺席(含公假和丧免者)且迟到不超过3次者,记小功1个,加操行分3分。
